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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9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市场监管总局 · 2019-06-18  阅读量:426

  日前,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9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鼓励企业间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所有企业合法知识产权;要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要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2019年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作出安排,涉及6方面、34项任务。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深化重点领域治理。深入开展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行为,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产品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寄递环节监管,查处侵权假冒涉税案件,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健全无害化销毁机制。三是强化司法保护,严惩侵权假冒犯罪。聚焦民生、涉外、公共安全领域,围绕重大、恶性案件,组织专案打击行动;重点办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依法严厉制裁并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四是实行打建结合,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著作权法》《专利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使违法犯罪分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责任督导和追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五是动员各方力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优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强化维权援助机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是服务开放大局,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深入开展多双边交流合作,加强跨境执法协作,支持企业海外维权。(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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