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五台山景区交通秩序,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规定。对出入五台山景区的摩托车、农用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实施交通管控。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拉运本地生产、生活用品和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以外,景区禁止两轴以上的过境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和黄标车通行。
二、景区禁止摩托车、拖拉机车辆通行。
三、景区禁止农用三轮车在早六晚八(06:00-20:00)时间段内通行。
四、如遇景区重大节假日和佛教节日时,在南线、西线、北线检查站实施交通管控,禁止两轴以上的货运车辆通行。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交通违法行为,由景区交通管理大队及时纠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罚,确保景区道路的正常交通秩序。
2020年6月4日
五台山旅发局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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