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视界客户端5月15日讯 据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消息按照《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忻环发〔2020〕31号)精神,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高度重视,将此次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落实。
5月14日上午,陈彦龙局长组织召开了股室负责人以上会议,会上传达了《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忻府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当前信访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回顾。并就《信访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行了具体安排。5月14日下午李海生副局长组织局机关职工对《信访条例》进行了全文学习。
下一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将继续按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宣传活动真正取得实效,确保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取得实效。

陈彦龙局长就《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行安排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组织职工学习《信访条例》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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