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新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批复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2020-04-16  阅读量:335

山西新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书》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规定,经对报送材料的审核和实地核查,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机构性质

  机构名称;山西新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忻州市雁门大道天瑞家园8号楼3单元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栋

  机构性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业务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等服务;

  (一)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二)就业和创业指导

  (三)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四)人力资源测评

  (五)承接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三、具体要求

  (一)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服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合法经营、诚信服务。必须在服务场所明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名称和监督电话等,并接受劳动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必须建立服务台账、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并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三)服务机构不得超范围经营。未经忻州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人事档案代理、社会保险代理和劳务派遣业务。

  (四)服务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等登记内容的,应当按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获准从事网络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的,需经电信管理机构许可后方可进行。

  该机构已在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登记注册,在领取《人力资源许可证》后,应当依法进行税务,社会保障等登记,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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