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区在建工地春季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2020-2)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4-16  阅读量:296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确保建筑工地安全复工。近日,检查组对城区保障房工地进行了检查。发现检查的各项工程项目均落实了封闭管理、人员实名登记、测温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但部分项目仍存在现场管理混乱,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忻州市公园街小学

  1.基本情况:施工单位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西龙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存在的问题:3月18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高翔未在岗履职;监理单位总监郑洁未在岗履职。4月2日忻州市住建局约谈了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区域负责人吴火焰,其承诺项目经理高翔今后将严格履行项目经理带班制度。4月8日,对该项目进行检查,项目经理高翔、总监郑洁第二次未到岗;4月15日,对该项目进行检查,项目经理高翔、总监郑洁第三次未到岗。

  3.处理结果: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对项目经理高翔扣3分,从即日起半年内不得在忻州市建筑市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山西龙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总监郑洁全市通报批评。

  二、新建和平小学

  1.基本情况:施工单位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太原天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存在的问题:3月24日,项目经理陈振海未在岗履职(从开工至今,忻州市住建局多次检查未见其本人);3月28日,忻州市住建局约谈了项目经理陈振海,本人承诺一定遵守项目经理带班制度;4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检查,项目经理陈振海第二次未到岗;4月15日,对该项目进行检查,项目经理陈振海第三次未到岗。总监褚江花已在2019年11月已从太原天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销,现该项目无总监。

  3.处理结果: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对项目经理陈振海扣3分,从即日起半年内不得在忻州市建筑市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太原天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要求限期变更总监。

  忻州市住建局将持续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督查,抓好市场行为和疫情防控等工作,督促忻州市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监管记分制度,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确保我市在建项目稳妥有序复工复产。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6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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