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视界客户端4月16日讯 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消息4月14日,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成立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忻州市委书记郑连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政法委书记朱晓东担任双主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新年,副市长武宪堂,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杨梅喜担任副主任。
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由34个市直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董克兼任。
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统筹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研究确定生态环境保护重要目标和重大举措,定期分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研究解决忻州市全局性和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生态环境问题; 积极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人大监督、政协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大合力; 牵头落实对各县(市、区)委、政府和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其相关责任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考核评价; 配合落实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要严格按规定参加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积极研究工作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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