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拟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公示

忻州市人民政府 · 2020-04-14  阅读量:357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初审复审,忻州市拟推荐3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6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1、忻州市委统战部 

  2、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统战宗教局 

  3、山西晋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1、章样摩兰  男  蒙古族  五台山菩萨顶管家 

  2、文 昭    男  满族  代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3、闫琪政   男  汉族  忻府区奇村镇人民政府科员 

  4、吴新春   男  汉族  宁武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医师 

  5、张常卿   男  汉族  忻州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室主任 

  6、李林双   男  汉族  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长 

  二、公示时间 

  2020年4月13日-2020年4月18日 

  公示期间,若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任何问题,均可来电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电话:0350-3039214 

  电子邮箱:xzmw0350@163.com  

  来信地址:忻州市长征街21号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特此公示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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