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视界客户端4月1日讯 据首善忻府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抓好特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忻府区就3月11日至25日秦城乡顿村、解原乡解原村、曹张乡伏虎村、奇村镇奇村发生的4起火情涉及的33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具体如下:
3月11日秦城乡顿村忻维汽车修理有限公司院内焚烧荒草引发火情,市公安局忻府分局依法对忻维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责任人罚款2000元,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区纪委监委责令两名责任人作出检查,对三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三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两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3月11日解原乡解原村村民卢某焚烧秸秆引发火情,市公安局忻府分局依法对其罚款3000元,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区纪委监委责令两名责任人作出检查,对三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给予两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3月24日下午,曹张乡伏虎村村民仝某在自家玉米地里焚烧秸秆引发火情,市公安局忻府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区纪委监委对四名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给予一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曹张乡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一名责任人,并扣发其三个月工资。
3月25日凌晨,奇村镇奇村村民贾某在自家租种的玉米地焚烧秸秆引发火情,市公安局忻府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区纪委监委对四名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给予一名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奇村镇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一名责任人,并扣发其三个月工资。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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