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山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管理有了章法

山西省科技厅 · 2019-06-12  阅读量:533

  为推动我省临床医学创新发展,规范我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近日印发了《山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主要明确了山西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定位及建设原则,明确了省级科技、卫生计生、食药监督部门是中心的管理部门和各自职责;提出建立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及其主要职责;明确了中心及其建设依托单位定位及其主要职责。明确了申报中心建设单位基本条件和申报中心的材料要求;明确了管理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开展评审的程序要求。明确了中心运行应依据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中心实行依托单位委托主任负责制;建立学术委员会制度,发挥专家团队咨询指导作用;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明确了管理部门对中心实施绩效管理,原则上每3年开展一次运行绩效评估;规定了评估方式及其主要内容和评估等级要求;提出了依据评估结果对中心进行重点支持和撤销奖惩措施。(来源:山西省科技厅)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