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五台山佛母洞客运索道上下站配套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忻州市五台县县城东北约30km处、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 | 山西五台山锦绣索道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包括C地块:下站医疗急救站、游客休憩设施,D地块:上站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医疗急救站、观景台、游客休憩设施。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景区现有污水收集设施收集,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程弃渣用于场地平整和道路建设,生活垃圾依托景区现有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现场不得设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所需混凝土、沥青全部外购;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场地四周及道路两侧的植被破坏,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与周边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医疗急救站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废处置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堆存。 4、落实运营期各项环境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明确环境管理责任人,履行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职责。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093328 | |||||||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3日(3个工作日) | |||||||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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