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山西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下月起降低

山西省发改委 · 2019-06-11  阅读量:635

  6月10日,从省发改委传来消息,出入境证照类收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商标注册收费等事业性收费标准7月1日起将降低。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降低223-235MHz频段电力等行业采用载波聚合的基站频率占用费标准,由现行800元/频点/基站调整为1000元/MHz/基站;使用范围在10个省及以上和10个市及以上的,按照150万元/ MHz/年和15万元/MHz/年收取;免收卫星业余业务频率占用费等。

  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其他收费项目按现行标准执行。

  知识产权部门,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费、受理转让商标注册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延迟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具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执行。(来源:山西省发改委)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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