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视界客户端3月4日讯 据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药品抽检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国药监药函〔2020〕38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安全抽检,市局在忻州城区针对重点抽检品种为国务院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中的药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及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抗病毒类药品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忻州市市场局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要求,召集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防疫期间药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成立了副处级干部姜东平牵头主抓,市局抽检科负责综合协调的领导机构,根据我市实际把药品批发商和大型药品连锁店作为当前药品安全风险重点,印发了《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把药品安全工作重心向疫情防控倾斜,责成忻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别负责市级药品安全专项抽检检验及违法核查处置任务。
二是抓住重点环节,快速稳步实施。市局抽检科会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了抽检工作,主要抓住药品批发商和大型药品连锁店两大重点环节。目前,已经对忻州市吉达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忻州守信前进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山西君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进行抽检,抽检主要涉及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中的药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及疫情防控相关的其他药品,包括藿香正气胶囊(丸、水、口服液)、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防风通圣丸(颗粒)以及相关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抗病毒类药品监督抽检,共抽检15个品种,27个批次。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查违法行为。目前,这批药品监督抽检样品正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中,有关信息将全部录入药品监督抽验系统平台,检验结果将及时上报省局;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查并依法查处,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监制:马旭心 编辑:宇桐】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