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大幅下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好转,各地积极响应各级党委、政府的号召,大部分企业开始复工复产,商场开门营业,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逐步增加。由于大部分住宅小区实行登记出入制度,部分车辆驾驶员为了方便,随意在道路上停放车辆,既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又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共同维护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指数,全面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省厅交管局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违法行为第一次进行警告教育,第二次将依法进行处罚。
二、市民停放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或在临时停车泊位,要做到停车入位、朝向一致、靠右有序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四、违反规定停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二百元罚款;无法确认驾驶人的,可以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二百元罚款 。
五、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违法停放,经电子警察监控系统抓拍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感谢广大市民疫情期间,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绿色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车。让我们共同努力,共抗疫情,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告
附:忻州市区重点路段安装抓拍违反禁止标线违法停车点位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20日
一、七一路:
1、七一路开莱路段;2、七一路附中路段;3、七一路十三中路段
4、七一路气象北巷路段;5、七一路小华美路段;6、七一路市委宿舍路段;7、七一路实验小学路段;
二、和平街
1、和平街一中路段;2、和平街汉庭酒店路段;3、和平街客运中心路段;
三、建设路:
1、建设路长征小学路段;2、建设路医院路段;3、建设路康乐小学路段;
四、长征街
1、长征街六中路段;2、长征街实验二校北校区路段;3、长征南巷实验小学路段;4、长征街市委路段;5、长征街信访局路段;6、长征街军分区路段;7、长征街东大路段;
五、新建路
1、新建路实验中学路段;2、新建路田森汇路段;3、新建路仓库巷路段;
六、公园街
1、公园西街北巷实验幼儿园路段;2、公园街医院路段;3、公园西街北巷世纪花园路段;4、公园街公安局路段;5、公园西街北巷长小路段;
七、云中路
1、云中路火车站路段;2、云中路小学路段;3、云中路仓库路段;
八、团结街
1、团结街团结市场路段;2、团结街卢野小学路段;
九、气象巷
1、气象南巷市幼儿园路段;2、气象北巷七一路小学路段;3、气象北巷康乐幼儿园路段;
十、其他路段
1、学院街实验中学路段;2、学府街一中北门路段;3、桃源街长征小学路段;4、新建东街东方红小学路段;5、胜利街红旗广场路段;
凡在以上路段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违法停放,经电子警察监控系统抓拍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违法代码1345)。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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