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忻州市吉达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查处情况的通报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2-17  阅读量:318

  疫情防控期间,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忻州市吉达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康公司”)下属门店销售口罩价格高且存在销售假口罩的线索后,高度重视,责成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对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惠康公司于2020年1月24日,从山西华天宝利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了生产批号为20191102等共6个批号的标识为“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17万只,货值17万元。从1月24日至1月27日三天内,全部售完,共获利4.25万元。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期间要从重从快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条款规定,惠康公司销售假冒“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已经涉嫌刑事犯罪。2月1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惠康公司销售“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一案移送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并抄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 

  当前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各类防疫用品、食品药品需求激增,保障这些民生商品的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至关重要。全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冲在防控一线,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涉及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哄抬价格等违法案件。截止目前,全市查处口罩等各类防疫用品价格违法案件14起,移送公安1起。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诚信经营。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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