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山西:不得发布拒绝招录来自疫情地区劳动者的信息

山西新闻网 · 2020-02-17  阅读量:291

  忻视界客户端2月17日讯  据山西新闻网报道2月15日,从山西省人社厅传来消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按照属地原则,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当地难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将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

  疫情期间,山西省将有力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来自疫情县(市、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县(市、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

  企业一次招聘使用30人以上的,山西省相关部门将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运送方案,集中运送至重点企业或工程项目所在地。对于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服务补贴。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根据其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如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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