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财政局防控疫情倡议书

忻州市财政局 · 2020-02-04  阅读量:360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市防控疫情重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所有返忻人员,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请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散布和转发虚假信息,一切消息来源请参照官方公布信息。

  三、自觉遵守单位、住宅小区的防疫管理规定,配合做好测量体温、出入登记等防疫工作。

  四、加强自我防护,不串门,不探亲访友,不旅游,不接触外来人员,避免近距离接触任何有流感症状的人。

  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洗净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衣物遮挡,不随意触摸口鼻。注意居家、办公场所消毒,开窗通风,保持良好室内环境。

  六、不要去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入公共场所,请戴好口罩。

  七、不聚会、不聚餐、不赶集,不操办酒席,不接触活禽,不吃野味,食物生熟分离,肉、蛋等彻底做熟。

  八、同事间不要握手、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

  九、加强电脑键盘、计算器、打印机、桌椅、手机等办公物品的消毒,阅办文件要减少环节,提倡非接触处理公文。

  十、减少疫区物品的网购,做好快递物品的消毒处理。

  疫情防疫,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和安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凝心聚力、众志成城,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来源:忻州市财政局)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