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决定自2020年2月2日24时起至2月9日24 时,在全市范围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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