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忻州市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小组组长赵力军主持并作工作安排,副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贝传达文件、会议及有关精神,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和研究了1月26日第一次会议以来成立领导组、印发工作方案、发出倡议书、预拨资金、先诊疗后结算、开通绿色通道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通知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有关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楼阳生书记讲话、批示和专题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前6次全体会议特别是李俊明书记、郑连生市长讲话、批示精神及工作要求,分析了全市疫情防控过程中医疗保障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部署了我市下步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特别是预拨款等工作。
会议着重对全市医保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强化政治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一级响应,保持战时状态,带头迎难而上,带头冲锋在前,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接受考验,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2、强化待遇保障。要针对目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潜伏期逐渐见底和诊疗攻坚期、双返高峰期,任务十分繁重的现状,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疑似感染肺炎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及时结算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先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3、强化效率保障。要对异地就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疑似感染的肺炎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办法,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4、强化救助保障。要密切关注贫困家庭人群感染或疑似感染情况,及时启动城乡医疗救助机制。
5、强化药品保障。要指导各县(市、区)及定点医疗机构全力做好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疑似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保障工作,对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可以发挥内控机制作用,先采购、再补办相关手续,确保临床防治疾病需求。
6、强化服务保障。要对确诊感染或疑似感染肺炎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医保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并实施“一站式”结算服务。
7、强化资金保障。要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疑似感染肺炎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拨制度,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对市人民医院预付20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资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来源:忻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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