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辖区内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的通知

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1-28  阅读量:310

  根据市县有关文件通知精神,针对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以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有效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20年1月26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本辖区内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辖区内任何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停止组织、承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个人婚丧嫁娶活动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压缩规模和取消群体性聚餐。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社区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婚丧嫁娶事宴(包括红白理事一条龙服务机构)举办情况的排查、劝导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庙会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由宗教局、属地乡镇、村委负责做好群众宣传、管控工作;餐饮服务单位对已预定的群体性聚餐要一律取消,无条件执行退改措施并停止承接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三、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禁止组织和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

  四、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对工作领导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定期对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督察,对违规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的行为进行核查,依法处理。

  五、对拒不执行本公告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来源:繁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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