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忻州在线 · 2020-01-20  阅读量:377

(2020年1月19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程兴利请求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程兴利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来源:忻州在线)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