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党员同志:
您好!
爆竹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人们都要以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露天焚烧同样也会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燃放散落的炮皮碎屑及露天焚烧后的灰烬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县城的要求不相适宜。
为有效解决因燃放烟花爆竹、燃煤旺火及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持续改善河曲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忻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河曲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的通告》、《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为使河曲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我们希望得到您的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
1、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煤旺火和露天焚烧的践行者。请各位党员带头自觉执行通告,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不购买、不储存、不销售、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欢庆佳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提升并展现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煤旺火及露天焚烧的宣传者。请各位党员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益处,引导和鼓励身边人,使禁燃禁放成为自觉行动,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煤旺火及露天焚烧的监督者。请各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保卫河曲蓝天白云为初心,建设美丽河曲为使命,在自己遵守禁燃禁放规定的同时,积极劝阻和监督周围的人,广泛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煤旺火和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4、做倡导新风和改革创新的引路者。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真诚希望广大党员能够坚持简约适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烟花爆竹和燃煤旺火,喜迎佳节盛事,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各位党员带头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过移风易俗祥和年,告别烟花爆竹、燃煤旺火及露天焚烧,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感谢您的参与!祝您及家人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
2020年1月7日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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