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首次、变更申请意见的通告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1-07  阅读量:360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建字[2004]287号和《关于我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额“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07]4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对李霞等3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和温熙东等4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变更申请作出通知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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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01月06日


(来源: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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