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太原市将对本市建筑业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管理,对守法诚信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减免,对违法企业增加缴存。
据介绍,本次对建筑业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为进一步减轻相关诚信企业资金负担,规范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
此次调整明确,享受减免政策的企业,须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能有效落实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分账管理、总承包单位按月代发工资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措施。
对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查询到近一年内存在违法转分包等不良行为信息的企业,按不同等级,分别给予免予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20%缴存和按50%缴存的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对在各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或受理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中发现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或存在拒不落实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和政策的上述企业,立即取消相应保证金减免优惠政策。对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被记入企业信用评价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提升工资保证金缴存额度至应存金额的200%。(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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