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原平市司法局指导监督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案件辩护代理工作

原平市司法局 · 2019-05-31  阅读量:679

近日,原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一案庭审。山西正原律师事务所受本案被告人郭某某父亲的委托,指派崔志勇律师作为本案被告人郭某某的辩护人,出庭依法为其辩护。经过庭前阅卷和会见被告人,以及参加庭审活动,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构成寻衅滋事的罪名没有异议,结合本案的客观事实,对被告人的量刑方面发表了辩护意见。

根据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以及刑法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本着改造犯罪分子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辩护律师提出对被告人郭某某从轻处罚,让他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原平市司法局派员出庭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依法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使扫黑除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必然要求,在下一步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两高两部有关意见的学习,继续做好辩护代理的指导监督。(来源:原平市司法局)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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