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 · 2019-11-27  阅读量:268

  11月26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此举对于鼓励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推动培育我省广告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申报、认定和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

  该《办法》中提到的广告产业园区,是指以创新驱动、整合资源和融合发展为重点,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努力实现产业要素集聚,发挥广告传递正能量的作用,打造广告产业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平台,突出以广告产业发展为主业,引领区域广告产业创新发展的特定区域。

  依照本办法被认定为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的将给予重点扶持,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此外,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应当具备一定的广告产业规模,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积极开展广告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资源交流和整合,能够对全省或区域广告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利于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申报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要具备的条件有:园区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广告营业年收入在1亿元以上等。(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管局)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