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山西将立法促进经济林发展 全国尚属首例

山西新闻网 · 2019-11-26  阅读量:377

  11月25日,《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我省将立法促进经济林发展。据悉,我省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促进经济林发展在全国尚属首例。

  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云龙介绍,立法发展经济林,是破解当前经济林发展难题的重要途径。全省经济林产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依然存在重栽植轻管理,品种化、合作化程度低,科技示范引领不够等问题,全价值链提升、全政策链扶持的机制体系尚未健全,经济林产品“多”、地理环境“特”的潜力有待深入挖掘。开展经济林立法,能够从根本上推进经济林往深里去、往精里做、往细里走,以优品质、大品牌、高品位发挥经济优势,对做大做强经济林产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草案)》共7章36条,分为总则、生产流通、经营机制、保障服务、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在加强经济林产业融资保险及产品品牌建设力度上,《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利用市场融资功能,支持经济林企业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防御经济林产业发展风险的保险产品,并对保费予以补贴。为了突出经济林品牌效应,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树立品牌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竞争实力。鼓励主产区申报名特优经济林地理标志,提高社会知名度。鼓励无法以人力再造和无法再生的经济林自然景观或者具有特殊历史文化价值的经济林景观保持原有风貌,建立经济林专类公园。(来源:山西新闻网)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