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山西将表彰100名优秀科技工作者

山西省科协 · 2019-05-31  阅读量:543

  5月29日,从山西省科协传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新时代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生动实践,紧紧围绕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工作思路和要求,适应我省转型升级的新要求,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届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九届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全省共表彰优秀个人100名,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据了解,此次全省将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100名,奖励奋斗在科技工作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授予“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对其中10名做出重大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授予 “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对获得“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个人,省人社厅、省科协将联合向全社会公示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根据 《关于开展第十届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九届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第十届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科技工作者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转型综改建设,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作出重要贡献;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社会影响大,贡献突出。

  第九届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为:在获得第十届 “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范围内确定;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即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此次评选工作将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两审”即领导组办公室初审和领导小组复审两次审核,“三公示”即分别在本单位、市级和省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具体推荐渠道及名额:省直单位推荐中,省教育厅可推荐10名,省卫健委可推荐5名;其他省直各有关单位可推荐2名。各市人社局、市科协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3名。各学术团体中,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1名。(来源:山西省科协)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