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省应急管理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两级督导工作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行政审批、信访举报、宣传教育、督导检查、部门联动、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等七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了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行政审批相结合。严把监管行业领域行政审批关,深入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对是否涉黑涉恶进行重点核实,防止企业被黑恶势力操控,为害一方。将扫黑除恶与反腐、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深入排查是否有本系统工作人员参与其中。
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信访举报相结合。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新一轮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起底活动,梳理近年来行业领域的行政处罚、信访投诉等案件,对涉黑涉恶举报线索进行及时核查,跟踪督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与应急管理和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暨工作推进视频会,在村镇、社区张贴举报公告5400多份,并通过新媒体手段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督导检查相结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中,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及时出台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不及时报送信息的;摸排线索不到位,涉黑涉恶线索该移送不移送、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并作为单位年度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部门联动相结合。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完善落实齐抓共管联动机制,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协作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了双向案件咨询制度,分工负责、协助配合,主动对接,及时移送,形成打击合力。
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相结合。将黑恶势力是否存在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爆炸物、是否存在垄断矿产资源对企业强买强卖等作为重点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要求从严管控危险化学品、油品和民爆物品,防止黑恶势力利用管理漏洞,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巡查相结合。将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巡查体系,从7个方面进行考核,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提高。(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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