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你我

泸州晒2019年“信用建设成绩单” 连续18个月全省地级市监测排名第一

四川日报 · 2019-10-25  阅读量:558

核心提示:10月24日,泸州市举行建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暨2019年第三期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

1910241251249650000FC3E3

10月24日,在泸州市建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暨2019年第三期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陈薪宇带来一份最新的“信用建设成绩单”——

看创建成果

中国西部唯一创建成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级市)示范城市 全国信用监测排名连续18个月稳居四川省地级市监测第一

2019年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849号),确定泸州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等16个城市(区)为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也是目前中国西部唯一创建成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级市)示范城市。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261个地级市综合信用指数(TOP50)中,泸州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综合信用指数以87.44分,排名全国第12名、全省地级市第1名。较去年同期上升12名,连续18个月保持全省地级市监测排名第一。

据全国城市信用月报统计,泸州市在人口规模500万以上分段信用排名3,较去年同期排名提升6名,在GDP规模1000-2000亿元分段信用排名5,较去年同期排名提升5名,人均GDP5000-10000美元分段信用排名6,较去年同期排名提升6名,均居四川省地级市第一名。

看奖惩机制

“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进入全市高收费民办学校就读,对违建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今年,泸州进一步扩大联合惩戒覆盖范围。今年,泸州市印发《关于限制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监管的通知》等,加快推进教育、物业管理等领域联合惩戒工作。

5月27日,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限制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试行)》(简称通知),这是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首次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出的《通知》,今年暑期招生工作中已全面启动,“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进入全市高收费民办学校就读。

5月15日,泸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对违法建设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明确提出,联合惩戒对象是被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联合惩戒期限为已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至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对违法建设行为整改完毕。

对列入失信行为名单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将按照单位和个人分类进行联合惩戒。

对违法建设单位或企业:将依法对惩戒对象市场准入条件进行重新监督审查;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活动;在土地取得等环节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等措施;限制取得或者终止其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违法建设场地不得登记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地所);在融资授信业务中受到限制;各行政管理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

对违法建设个人:将被限制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资格;纳入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信用记录;在融资授信业务中受到限制;购买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限制申报相关职称、限制办理执业登记、年审等手续;违法建设场地不得登记为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看平台建设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覆盖9.5万家企业法人、491万自然人

截至2019年9月底,泸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2.62亿条,涉及省平台、数据资源中心、各区县、市级部门(单位)等信息来源68个,覆盖全市各类企业法人9.5万家、自然人491万,累计入库信息1.3亿条,“双公示”信息41.2万条。为全市63个部门(单位)开通平台使用账号,实现在招标投标、评先评优、不动产登记交易、行政审批等行政服务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来源:四川日报)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