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惠水县人民法院 捕获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杨某芳,通力协作让老赖无处藏身,同时采取强硬手段执结一案。
时值贵州省法院系统开展“黔山雷暴”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之际。10月15日上午,平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惠水县人民法院以迅雷之势于一家宾馆内抓捕杨某芳,抓捕之时,当场代为扣留杨某芳金表、金戒、现金千元,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协助兄弟法院执行的过程中,平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接待了被执行人邓某余,此案在平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前期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意向,但被执行人邓某余言而无信,到期仍未履行前期金钱给付义务,平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以强力手段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本院工作人员宣读对其处以十五日拘留后,邓某余顿时手足无措,意识到法律的庄重性、威严性、不容挑战性,当即履行了部分金钱给付义务10000元,在法院工作人员的释明下,申请执行人同意原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报结。
执行工作是维护和解决当事人权益的最后一道坎,是法律由文字落实到实际的重要建设工程,这道坎,这个牢固不可破可以惠及民众,维护社会安定,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工程需要我们每一位执行干警、民众勠力同心共同迈过、共同建设。(来源:平塘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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