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全省预期建设标准厂房2950万平方米,实现企业“拎包入住”。区域较大的还要配套员工宿舍、食堂等设施。
我省重点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双创示范基地规划布局标准厂房。厂房设计建设立足不同行业特点和需求,鼓励实行生产+办公联合厂房设计。同时,做好标准厂房区域的道路、电力、燃气、热力等功能配套,区域较大的要建设行政办公、员工宿舍、食堂等配套设施。鼓励政府统一主导建设标准厂房配套设施,减轻企业负担。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标准厂房项目,市县政府可减免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企业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项目,精简各项手续办理,特别是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内的项目实行“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开工”。
入驻标准厂房的项目,凭租赁合同或不动产登记权属证明,区别情况快速办理立项、环评、能评手续,其他手续原则上不再办理,实现安装设备即可投产。对已确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标准厂房,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进行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分割转让以有固定界限、可独立使用为基本单元进行,单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跨转让,多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分单元、分跨转让。标准厂房受让方原则上应为符合产业规划定位的生产型企业,不得为个人。(来源:山西新闻网)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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