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李东兴)10月2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股民警深入辖区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环境。

民警首先向企业负责人通报了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对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排查整治,深入浅出地为驾驶人讲解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使大家切实感受到了“交通事故猛于虎”这句话的涵义,意识只有加强防范,警钟长鸣,珍爱生命,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才能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还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货运车驾驶人的驾车动态监管,一旦发现驾驶人有超速、超载、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应立即采取停运整改等形式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防患于未然。

通过宣传,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他们养成了拒绝交通违法行为,“遵规守法明礼、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宣传效果显著。(来源: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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