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山西省级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实施专利转化。支持范围包括:支持在我省开展的推广应用专利技术、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的相关活动,包括专利技术成果的孵化、产业化及推广应用等;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合作推广其优秀专利技术。
专项资金采取项目实施前立项并给予资金资助的方式,对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转化给予支持。单个项目省财政资助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一般为1年。企事业单位申报资金支持,需具备的条件主要有:拥有已授权专利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无专利权属纠纷,并于近三年内授权;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基本设施条件和人才团队,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